通经信发〔2017〕168号
关于做好“问题地图”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
市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》、《地图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 “问题地图” 专项行动。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,市经信委负责督促信息化生产企业生产、使用地图产品的排查整治工作,主要涉及印刷和工艺美术行业企业。请上述两行业企业认真对照市专项行动要求开展自查整治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内容
“问题地图”主要有以下三大类:存在危害国家统一、主权和领土完整等严重问题的地图;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等严重问题的地图;其他不符合地图管理有关规定的地图和行为。具体详见附件《“问题地图”检查目录》。
二、整治要求
1、请各单位对照《“问题地图”检查目录》,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,对存在重大问题的地图予以及时删除;
2、各单位如需登载使用地图应依法履行审核程序,经相应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并取得审图号后方可登载使用。
三、其他
1、请相关行业协会加强对成员单位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,做到自觉遵守法律法规、履行法律义务,并督促成员单位做好自查整治工作。
2、请各自查单位于9月23日前向市经信委提交自查整改情况。市经信委联系人:顾炜,联系电话:85215706,传真:85098759。
对拒不自查或未纠正违法违规问题的,市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。
附件:“问题地图”检查目录
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2017年9月19日
抄送:市印刷行业协会、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。


南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19日印发